中国经济的“双层结构”,是指在中国的经济运行中,存在着“地下经济”与“地上经济”两个层次。
“地下经济”也称影子经济,指官方控制不到的经济活动。这类经济活动不纳入官方统计的国民生产总值之内,不向政府申报和纳税。在中国,地下经济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广泛性,涉及各行各业,遍及全国各地。二是复杂性,一类是灰色经济,如无证照经营、逃税漏税、隐匿收入等;一类是黑色经济或犯罪经济,如走私贩毒、洗钱赌博、行贿受贿等。三是机动性,地下经济活动主体往往规模小,经营方式灵活,具有很大的传染性,近年来更出现配合热钱进出的地下钱庄、虚假对外贸易等形式。四是隐蔽性,有的以合法经营为掩护,有的做假账回避监管,有的以虚假贸易为背景,一般是现金或以私人账户作交易,增加了监管的难度。
“地上经济”是与地下经济相对应的,在政府监管范围内,纳入政府统计视野,并向政府纳税的经济活动。地上经济的特点包括:一是规模性,国有企业、大型企业是地上经济运行的主体。二是政策性,受到国家调控政策、税制改革、统计制度改革直接影响,在上报的经济数据中容易受到基层政府左右。三是阶段性,一般而言,在经济发展初期,基层政府出于招商引资的需要,往往“放水养鱼”,而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经济基数较大,结构调整压力大,基层政府为了政绩往往在数据上“注水”。四是周期性,一方面,政府为了“熨平”经济周期性波动,频频进行宏观调控,而且成为逐级下达的硬任务、硬指标;另一方面,基层政府出于某些政治的需要,往往在换届选举前“冲数据”,使得GDP和财政收入数据呈现“爆发性”增长。如基层政府密集换届前的2011年全国GDP增长达9.20%,财政增长更达到24.80%,均远远高于前后年份增长率。
上述这两种经济活动,既相互区别,又相互交织。如地上经济活动中,也存在着多套账本、避税逃税的行为。在地下经济活动中,也往往以注册登记、象征性纳税为掩护。两者相互渗透,使得经济数据无法反映真实的经济运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