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引未来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包装新闻 » 正文

虚增县志印刷费12万元 县志办主任获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2-05  来源:互联网  作者:纸引未来  浏览次数:345
核心提示:
讯:县志办素有“清水衙门”之称,却不想也出了贪官。近日,由三明市大田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原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林某因贪污、挪用公款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2.5万元。
  
  据了解,2010年至2014年,林某在担任县志办主任期间,利用主管单位财务工作和负责联系印务工作的便利,串通郑州方志印务有限公司、厦门出版社等单位工作人员,通过虚增《大田年鉴》、《大田县志》印刷费的形式套取公款,并指使相关印务公司、出版社工作人员以“稿费”形式返还,虚开的印刷费被汇至其个人银行账户。他多次采用此方式套取公款,累计数额达12万余元。此外,他还以单位小车加油、个人出差等为借口,多次挪用公款。
 



【免责声明】

1、纸引未来发布此信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平台网站立场无关。

2、纸引未来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

3、如有侵权请直接与作者联系或书面发函至本公司转达,及时给予删除等处理。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