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显示,兰州福鑫植物纤维有限公司是位于皋兰县的一家纸浆生产企业,在2008年按照国家有关政策予以关停,并得到了淘汰落后产能资金10万元。据指控,2011年5月,生于1966年的满某某以“兰州福鑫造纸厂”名义,伪造、变造奖励淘汰落后产能资金的所用的政府、工商、土地、地税等相关公文、证件,通过皋兰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下称皋兰县工信局)违规申报项目资金,并于2011年10月至2012年6月分三次取得国家奖励淘汰落后产能资金572万。
2011年7、8月间,满某某找到时任省工信委循环经济处处长的万景峰(已判刑)寻求帮助,分2次送给万景峰80万元。2012年春节前,满某某取得了奖励淘汰落后产能资金后为表示感谢,通过皋兰县工信局局长张某某(另案处理)给皋兰县工信局(已做处罚)行贿23万元。2013年10月,满某某被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