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挥发性有机物(VOCs)是PM2.5二次生成的主要来源,是我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早在2013年9月国务院发布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就明确提出,对包括包装印刷行业在内的几大行业实施挥发性有机物的综合整治。2015年7月1日,北京《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正式实施。
2015年7月1日,被称为全球印刷业最严格的标准——北京《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正式实施!
挥发性有机物(VOCs)是PM2.5二次生成的主要来源,是我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早在2013年9月国务院发布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就明确提出,对包括包装印刷行业在内的几大行业实施挥发性有机物的综合整治。随后,北京市政府出台了《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重拳治理大气污染,对于印刷行业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治理也早已提上议事日程,原计划于2014年年底出台北京市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于2014年9月和2015年初先后两次公开征求意见。
该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解放军防化研究院、北京印刷协会联合起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制定。
标准规定的VOCs排放控制要求有哪些?
印刷材料方面,标准规定了挥发性有机物的含量上限,其中热固型胶印油墨≤10%,单张/冷固胶印油墨≤3%,凸版和凹版油墨≤30;润版液中醇类添加量应≤5%;同时,煤油或汽油,溶剂型上光油、溶剂型书刊装订用胶黏剂将不能被用于印刷过程生产中。
设备或车间排气筒要的具体高度及距周围建筑物的距离按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定,且不应低于15m。
现有污染源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执行第Ⅰ时段的排放限值,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第Ⅱ时段的排放限值及4.2的标准要求。
新建污染源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执行第Ⅱ时段的排放限值及4.2的标准要求。
此外,标准明确了印刷油墨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检测、排气筒监测、无组织排放监测以及挥发性有机物测定方法。
印刷包装企业该做些什么?
标准从VOCs全过程控制出发,将排放限值和管理要求相结合,包括对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提出具体的工艺和管理要求,不仅告诉企业要做什么,更要告诉企业怎么做,让企业在执行标准的过程中有更加明确的思路。
•油墨、清洗剂、润版液、胶黏剂、有机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辅材料在储存和输送过程中应保持密闭,使用过程中随取随开,用后应及时密闭,以减少挥发。
•要求安装润版液过滤回收系统。
•使用含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的生产活动(清洗、调墨等)及设备(印刷机、覆膜机、复合机等)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应通过局部或整体集气系统导入挥发性有机物处理设备或排放管道,达标排放。
•采用非原位再生吸附处理工艺,应按审定的设计文件要求确定吸附剂的使用量及更换周期,每万m3/小时设计风量的吸附剂用量不应小于1m3,更换周期不应长于1个月。购买吸附剂的相关合同,票据至少保存三年。
•废吸附剂应交由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或综合利用,相关的合同、票据至少保存三年。
•废油墨、废清洗剂、废溶剂、沾有油墨或溶剂的棉纱抹布等废弃物应放入具有标识的密闭容器中,定期处理,并记录处理量和去向。
•应做以下记录,内容必须包括但不限于:记录中的编码规则、印刷工艺和承印物种类(金属、塑料、纸等)、每月每个工序所使用的油墨、稀释剂、胶黏剂、清洗剂、润版液等含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的种类和总量、每种原辅材料中挥发性有机物的含量、烘箱温度、安装挥发性有机物处理设备的工作情况等。并要求记录至少保存三年。
标准的实施会带来哪些影响?
标准的出台确实是完善了VOCs治理的相关政策,有利于环保部门监管工作的开展,推动北京印刷业VOCs治理进入了实质性治理阶段。同时,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控制北京市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促进印刷行业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这势必会对北京印刷业的未来发展产生重要影响,甚至对全国印刷业产生强大的示范带动效应。
标准的实施无疑将加速我们包装印刷业的格局变换,部分规模小、技术水平落后、污染严重的企业将遇到生存危机,甚至被淘汰出局,而那些在关注绿色印刷、在环保方面有持续投入的印刷企业会继续受益,并可能获得更多发展机遇。同时,包装印刷企业在北京市的新建和扩建也将会受到严格的限制。
印刷生产过程中,确实会有废气、废液等排放对环境的影响,但印刷业绝对不是大气污染大户。尤其是绿色印刷政策实施以后,不少印刷企业认识到节能、减排、创新的重要性,积极承担起企业的社会责任,北京印刷业也绝对是全国绿色印刷的排头兵。
此次标准的实施,势必加速北京包装印刷企业的绿色化。
下一步,或将有更多地方标准相继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