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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标规范概念水“竹炭水”“苏打水”仍在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12-28  来源:互联网  作者:纸引未来  浏览次数: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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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今年5月,国家卫计委颁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正式开始实施,标签更改将给水企一个缓冲期,最迟期限是2016年1月1日。

新国标规范概念水“竹炭水”“苏打水”仍在售
  新国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要求市场上包装饮用水的名称应当真实、科学,不得标注“冰川水”“苏打水”“能量水”以及其他不科学的内容,只准标印“饮用纯净水”或“其他饮用水”。超市已经有水企提前执行新标准了,比如“康师傅矿物质水”已开始换装,更换为“康师傅优悦包装饮用水”。娃哈哈“富氧水”也已经明确了新的叫法,比如“氧道活性含氧饮用水”“富氧弱碱性饮用水”。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对包装饮用水的标签标识设立一个“缓冲期”,即对包装饮用水的标签标识要求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2016年1月1日以后生产的包装饮用水的标签标识应当符合新国标要求,在此以前生产的包装饮用水可以继续销售至保质期为止。
  
  新国标缓冲期将结束,但各种名目繁多的瓶装水依然在榕超市货架上销售。苏打水、竹炭水、蒸馏水、矿物质水……,这些概念水的价格比普通饮用水高,大多在3元至15元之间,如某品牌一瓶500毫升装的苏打水,售价13元;某品牌标注适合婴幼儿的一款饮用天然水,一瓶1升装的要近8元;另一种厦门产的“竹炭水”声称“经过竹炭特殊过滤制造”,一瓶700毫升卖3.5元。
  
  “元旦开始这些概念水就不能再生产了,在售的都是2016年1月1日前生产的,这些水还在保质期内,不过最后一批卖完后将不再进货。”榕一超市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按照新国标,如果明年生产的瓶装水还贴着各种各样的“概念”就是违规的,消费者若在市场上买到这样的水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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