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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包装标识不是中文 消费者有权投诉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4-19  来源:互联网  作者:纸引未来  浏览次数:462
核心提示:
  导读:据九鼎农产品批发市场所在辖区的乌市沙区工商局红山工商所的工作人员表示,工商部门目前正联合食药监部门针对没有明显标识的“进口小吃”进行调查整治,并将对记者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    据九鼎农产品批发市场所在辖区的乌市沙区工商局红山工商所的工作人员表示,工商部门目前正联合食药监部门针对没有明显标识的“进口小吃”进行调查整治,并将对记者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    乌鲁木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也表示,此前因没有任何中文标识的“越南酸奶”在首府一些水果店热卖,涉嫌走私,针对这一情况,该部门4月初在全市展开清查工作,对集贸市场、批发市场、食杂店等进行拉网式排查,截至目前,共清查食品经营主体30余户。    据《中国食品安全法》规定,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不得进口。    “对不熟悉的食品,消费者需根据其包装上所标注的内容才能了解其名称、品质、食用方法和产地等相关信息,如果食品包装中没有中文标签,消费者有权投诉。”该负责人说。    (原标题:包装无中文标识 消费者有权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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