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淄博市环保局于3月7日告知淄博奥升彩印包装有限公司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和拟作出的处罚决定,并明确告知该公司有权要求听证。3月9日,淄博奥升彩印包装有限公司提出听证申请。3月21日,听证会举行。
经淄博市环保局法制工作委员会研究,认为淄博奥升彩印包装有限公司未按照要求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的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理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鉴于该公司在听证会上提供的用于证明其不存在拒不改正情形的证据材料,故对部分陈述申辩意见予以采纳。因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淄博市环保局决定对该公司罚款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