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引未来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包装新闻 » 正文

产品包装上用语不规范男子状告超市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5-22  来源:www.51zywl.com  作者:纸引未来产业链B2B平台  浏览次数:426
核心提示:产品包装上用语不规范男子状告超市
   纸引未来讯发布广告和销售产品时都需要仔细审查。
 
  原告是男子吴,被告是省内某著名连锁超市。
 
  2015年8月28日,吴在某超市购买了某某高护膝SK3488一个,单价33元。这个护膝外包装上印有“即使在运动状态也能维持最佳状态,使人体筋肉得到最自然的保护”。当天,高还购买了某某充气颈枕一个。颈枕外包装上印着“充气颈枕,气阀设计,充气泄气方便,是在汽车、火车、飞机上的最佳伴侣”。
 
  吴认为,他所购买商品的广告用语,违反了广告法关于广告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的规定,对其构成了欺诈。吴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某超市退还其所购商品货款62.6元;判决某超市支付他赔偿金500元。
 
  对此,某超市认为,吴要求退还货款,没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某超市认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4条的规定,只有经工商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产品并且消费者提出退货的情况下,经营者才应当退还货款。第二,某超市销售产品的行为,不属于广告发布行为,因此某超市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三,是否属于虚假宣传,应当先由工商部门进行认定。工商部门未予认定,就不构成虚假宣传,从而不构成欺诈。
 
  法院认为,某超市作为两个产品的销售者,没有按照广告法的有关规定履行限制性义务,对作为消费者的原告已经构成欺诈。最终,法院判决,某超市退还吴货款62.6元;支付赔偿金500元。
 
  纸引未来是造纸、印刷、包装行业的大数据共享服务平台,集行业资讯、在线交易、仓储物流、供应链金融为一体的产业链B2B平台。帮助企业拓宽销售渠道,提升企业品牌影响力;帮助企业降低采购成本,抬升企业利润空间;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提高企业竞争力。
 



【免责声明】

1、纸引未来发布此信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平台网站立场无关。

2、纸引未来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

3、如有侵权请直接与作者联系或书面发函至本公司转达,及时给予删除等处理。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