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显示,中国人民银行深圳中心支行发布“(深人银票罚)罚字2017第008060号”、“(深人银票罚)罚字2017第008061号”、“(深人银票罚)罚字2017第008062号”、“(深人银票罚)罚字2017第00806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深圳市佳之达纸品包装有限公司违反票据管理规定。
中国人民银行深圳中心支行发布的以上4份处罚决定书,分别作出对深圳市佳之达纸品包装有限公司处以罚款2628.99元、罚款1943.3元、罚款3000元、罚款1757.09元的处罚决定,深圳市佳之达纸品包装有限公司合计被罚款9329.38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是2017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