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某到案后,对自己生产假酒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他交代,自2000年以来就在苏州一直从事酒瓶回收生意。由于近几年来,生活压力增大手头拮据,加上在外欠了赌债,因此产生了通过制作假酒来快速赚钱的想法,并在自己的暂住地付诸行动。灌装使用的空酒瓶都是他从酒店、饭馆等处回收得来,又在网上购买了廉价酒、酒瓶盖、防伪标签等材料。彭某称,收购回来的酒瓶先用尖庄酒清洗干净,然后用品种不一的低档白酒直接灌入不同品牌的酒瓶中。例如用一瓶六和液作为原料酒灌装在五粮液空瓶内,再将酒瓶盖、防伪标签等一一贴上作封口贴标,最后用打印机在外包装箱盒子上打上生产日期及批号。办案民警告诉记者,这些假酒仅用肉眼观察真假难辨。
经民警清点,在彭某暂住地查获贵州茅台、五粮液、剑南春、天之蓝、海之蓝、古井贡酒等各类高档白酒共计600余瓶,根据市场指导价估算,涉案价值达20余万。由于公安机关查获及时,这批白酒尚未销售出去流向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