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3月6日,南宁海关风险防控中心分析发现两票申报进口的矿产品风险特征符合固废风险,随后下达布控指令,经隶属防城海关查验并取样送检鉴定,货物实际为来源于含锌、铝的回收废料经过处理产生的中间产物,属国家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共计63.69吨,打响了专项行动的第一枪。
3月7日,南宁海关风险防控中心再次对一票申报进口重量32.1吨的“塑料粒”下达布控指令,经南宁海关隶属凭祥海关现场查验并取样送检,确定该货物实际为固体废物聚乙烯(PE)。据介绍,聚乙烯废料性能稳定,残留物难以分解,破坏生态环境影响土壤土质和生物循环及植被,短期内难以消除,具有潜在较大危害和不确定性。
3月13日,在布控查验一票申报进口重量80.45吨的“氧化锌”时,南宁海关隶属梧州海关发现,该货物实际为电弧炉炼钢产生的含锌收集烟尘或含锌废料经加工处理得到的中间体,属于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
目前上述案件均已移交缉私部门做进一步处置。根据中国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明确规定,进口固体废物必须全部由固体废物进口相关许可证载明的企业作为原料利用,非法入境的固体废物无法得到妥善处置,会给国家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带来严重危害。
南宁海关表示,下一步,将重点打击以伪报瞒报品名、夹藏等方式走私“洋垃圾”的违法活动,推进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加强与环保、质检等相关执法部门联系配合,严格固体废物进口和后续监管,提升整体打击效能,坚决将“洋垃圾”堵截在国门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