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贴的基本情况
2017年3月3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泰格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发来的《关于下拨企业补助资金的通知》,该公司"已收到中国纸业转发的财政部《关于下达2016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央企业补助资金的通知》,根据通知拨付永州湘江纸业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央企业补助资金共计7,567万元。"
目前该补助资金经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控制人、控股股东,已划转至公司全资子公司永州湘江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二、补贴的类型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文件的要求,上述补助属于补助企业2016年度的相关支出;同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获得的上述补助资金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故上述补助资金将作为营业外收入计入公司2016年损益,具体会计处理以注册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