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岳阳林纸(8.760,-0.01,-0.11%)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04号),批复内容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55,054,000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批复文件的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