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环监立字[2016]第66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市通州区环保局于2016年12月22日现场检查和2016年12月23日询问调查认定,北京嘉正伟业印刷包装有限公司新建使用重油作为燃料的设施,用于冬季取暖。上述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北京市通州区环保局依据《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一百零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北京嘉正伟业印刷包装有限公司限期改正,处4.5万元罚款。
纸引未来是造纸、印刷、包装行业的大数据共享服务平台,集纸业行业资讯、在线交易、仓储物流、供应链金融为一体的产业链B2B平台。帮助企业拓宽销售渠道,提升企业品牌影响力;帮助企业降低采购成本,抬升企业利润空间;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提高企业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