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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罐包装归属何处 包装装潢引纷争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2-11  来源:互联网  作者:纸引未来  浏览次数: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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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加多宝”“王老吉”,这两个耳熟能详的品牌,一直“战火”不断。
  
  近日,继商标权之争、广告语之争后,双方又将战火蔓延到了“红罐包装”之争上:使用绿盒的广药集团在得到“王老吉”商标后,于2012年6月3日推出红罐王老吉。于是,市场上出现了加多宝红罐凉茶和王老吉红罐凉茶两种包装十分相似的产品,并由此引发了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关于商品“包装装潢”的法律争端。
  
  双方争议焦点主要是商标权和装潢权是否分离,援引的都是反不正当竞争法,但加多宝认为红罐外包装由加多宝设计并投入多年心血打造,是“知名商标”的部分属性,即使此前“王老吉”商标已判属给广药集团,但外包装与商标可以分离,红罐外包装理应属于为之付出心血的加多宝。而广药集团却认为王老吉商标与外包装不可分离,王老吉商标既已花落自家,包装也应随之归属广药集团。
  
  2014年12月19日,王老吉、加多宝“红罐之争”一审尘埃落定,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将红罐凉茶装潢所有权判归广药集团,认定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构成侵权,需赔偿广药集团经济损失人民币1.5亿元。加多宝当庭表示不服判决,并向最高人民法院上诉。
  
  加多宝负责人表示,因该案已上诉,广东高院的一审判决就未生效,在二审最终结果出来前,红罐的加多宝依然可以正常生产、销售。
  
  这场被誉为“中国包装装潢第一案”的纠纷,波澜四起,折射出诸多法律问题,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徐家力认为,红罐包装装潢案已经不是一起简单的案子,也不是凉茶行业自身的事情,它涉及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基本原则,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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