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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冀实现印刷复制委托书网上备案互联互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6-05  来源:互联网  作者:纸引未来  浏览次数:730
核心提示:
导读:印刷厂、光盘厂无委托手续印刷复制,印刷厂承印不登记、不备案,出版社以生产加工单代替委托书……这些多年存在的行业监管难题有望通过印刷复制委托书网上备案系统全国联网得以解决。

印刷厂、光盘厂无委托手续印刷复制,印刷厂承印不登记、不备案,出版社以生产加工单代替委托书……这些多年存在的行业监管难题有望通过印刷复制委托书网上备案系统全国联网得以解决。

从5月28日在江苏南京举办的全国印刷复制信息系统建设推进会上获悉,目前,该系统全国联网“三步走”建设已初见成效,“第一步”中要求的“今年6月末前,实现京冀两地委托书联网备案”目标已基本完成,北京和河北已实现互联互通。全国印刷复制委托书备案系统系列标准也在制定中,北京、河北、上海、江苏、安徽、山东、湖南、广东、云南等地均已建成独立的印刷管理信息系统。

新形势新任务创新监管服务手段

从推进会上了解到,原新闻出版总署印刷发行管理司2010年开始就鼓励引导各地建设印刷复制委托书网上备案系统,5年后,同一个问题,层面完全不同。

5年前,总局提出用网络技术手段提升印刷复制行业监管水平、逐步实现从手工和纸质管理向网络数字管理转变的理念。5年后的今天,我国印刷业的产值提升了近100%,企业数量已经接近11万家,而管理机构在合并,审批事项在精简,但是监管任务一点都没有减少。

“在这样的形势下,单单靠加强一般性监督检查已被实践证明是难以取得成效的。”总局印刷发行司司长王岩镔在推进会上分析道。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新形势下,印刷复制业大部分审批事项将取消或整合到基层政府日常管理当中,考虑到印刷复制行业具有的保障意识形态安全的特殊性,做好全国印刷复制委托书网上备案系统,对落实总局党组监管工作要求、提升监管手段现代化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总局从去年开始开发全国印刷复制委托书备案系统。

科学谋划积累建设先进经验

新闻出版总署信息中心主任刘晓凯在推进会上介绍,目前全国印刷复制信息系统主干系统已建设完成,北京和河北的自建系统已经通过主干系统实现了互联互通,部分省份之间也实现了数据共享。北京、河北、上海、江苏、安徽、山东、湖南、广东、云南等地均已建成独立的印刷管理信息系统。江苏还积极响应总局援疆、援藏的号召,支援这两个地区建设信息系统。

按照中央的有关要求,印刷复制业当前简政放权的压力依然很大、任务依然很多。王岩镔认为,全国印刷复制委托书备案系统建设要做到“抓铁有痕、踏石留印”,已经通过主干系统实现互联互通的地区,要维护好、用起来;对已自建系统的地区,要根据全国统一标准调整升级现有系统,今年内与全国主干系统联通;对于计划新建备案系统的地区,要执行全国统一标准,也可以申请使用全国系统。

这样,逐步实现“三步走”接下来的两个目标,即明年6月末前,达到12个省市实现联网;2017年6月末前,配合国家新闻出版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十三五”规划实施,实现全国范围内委托书网上联网备案。

上下游联动形成产业升级合力

做信息系统只考虑印刷一个环节是远远不够的。江苏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印刷发行处处长钱薇在介绍江苏省印刷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情况时讲述的一件事就说明了这一点:“我们在程序设计之初,就按照出版社下单给印刷厂、印刷厂接单印刷的常规流程进行设计。结果发现,因为业务特点不适合等原因存在印刷厂退单的情况。这让我们意识到,一定要将上游出版单位的业务细节也考虑进去,并设计到信息系统中去。”

上下游联动,系统建设才有意义。据介绍,目前江苏和上海已经将建设的备案系统升级为多功能的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其中最为突出的是,他们将出版环节的委托关系设计考虑在了系统中,这弥补和解决了长期以来出版、印刷复制管理相脱节的问题。

为此,总局出版管理司副司长许正明建议,加快信息系统应用,让500多家出版社率先将系统用起来,通过“以点带面”的方式,争取上下游形成合力,从而为助推整个新闻出版业信息建设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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