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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水污染防治工作 印染等10类小企业将取缔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5-20  来源:互联网  作者:纸引未来  浏览次数: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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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据了解,今年年底前,辽宁省将完成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十小”生产项目排查、取缔工作。
  
  辽宁省环保厅日前全面启动实施《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方案规定,印染、电镀等10类小企业将被取缔,焦化等行业面临环境治理和清洁化改造。
  
  截至目前,辽宁省已完成了全省地级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名单排查工作,涉及沈阳、大连、鞍山、抚顺、本溪等13个市的61处河段(湖塘),总长度294.01公里。61处黑臭水体名单已在各市政府公示,并明确了责任人和完成期限。目前大连、朝阳、阜新、铁岭等7市已经制定出台本地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水体达标方案。
  
  据了解,今年年底前,辽宁省将完成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十小”生产项目排查、取缔工作;各市将针对城市建成区内现有钢铁、化工、有色等污染较重企业制定退出计划,有序推动污染较重企业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
  
  今年起,辽宁各地将每季度向社会公开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信息。年底前完成黄海生态红线划定。各县(市)及有条件的重点建制镇要实行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
  
  根据《方案》要求,到2020年,辽宁省河流水质优良比例要达到51.2%,地级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集中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要达到96.2%,地下水质量极差比例控制在28.3%以内,近海水质优良比例不下降。
  
  (原标题:辽宁省取缔小型造纸、印染、等10类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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