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汰监测年内将淘汰黄标车42158辆
根据《2016年武汉市黄标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及《武汉市2016年机动车排气污染遥感监测监管工作方案》,武汉市成立黄标车淘汰工作专班,按照“疏堵结合”的原则,继续执行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政策,对黄标车及老旧机动车实施“五不”(不环检、安检,不核发环保标志与安检合格标志,强制期满前一年内机动车不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措施,并加速淘汰营运黄标车及财政供养的黄标车,保障完成淘汰42158辆黄标车的工作任务。
安装10套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监控系统,全天候监测行驶机动车的尾气排放污染状况。
搬迁整治三环线内不得新增家具制造企业
挥发性有机物是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的主要来源之一,今年武汉市将推进石化、包装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全面整治汽车维修露天喷涂、家具喷涂直排等违法行为,切实减少挥发性有机物。
2016年底前组织启动重点包装印刷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工作,印刷所使用的油墨、胶粘剂等应当更换为符合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的原辅材料。推动三环线内包装印刷工业园搬迁至三环线外。
依法取缔未取得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的汽修经营单位;对已取得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的汽修经营单位违法占道露天喷漆行为依法予以取缔;严禁无密闭喷漆室、无废气收集净化措施的汽修经营单位从事喷漆作业。
依法查处取缔全市范围内无照经营的家具制造企业;推动三环线内家具制造企业搬迁至三环线外工业园区,三环线内不得新增家具制造企业。
油烟治理禁止餐饮油烟未经处理直接排放
2016年年底之前,建立高效的餐饮油烟污染长效管理工作机制,完成餐饮业单位、单位食堂餐饮油烟治理,油烟净化装置安装率达到90%以上。取缔无证照的餐饮经营场所。
全市完成餐饮油烟治理改造及老旧社区家用油烟直排设施环保改造2.5万家。强化夜间集中露天烧烤摊点的整治,产生油烟的食品加工作业应在室内进行,并配套高效油烟净化设施,禁止餐饮油烟未经处理直接排放。严格餐饮服务类建设项目的环境准入。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