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只是包装升级了。”费女士正常购买奶粉后却没想到,孩子食用后出现拉肚子的情况。排除其他原因后,费女士锁定是换奶粉的原因,连忙找出旧的奶粉罐一对比,才发现新包装上标注的配方与原来不一致,于是找到商家协商,想退掉或者换掉这罐奶粉。然而,商家以包装已经拆开了为由不予退换货。
两个商家说法不一
退换货事小,饿着宝宝事大,情急之下费女士跑到另外一家连锁店购买了十二罐旧包装的奶粉。这家店的销售员说,新旧包装奶粉并不相同,配方在DHA等含量方面有差别,价格方面也有10元钱的差距。
同一个品牌的两家连锁店给出了两种截然不同的说法,费女士拨打12315投诉热线,希望消费者协会帮忙解决这个问题。
消协协调成功换货
六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协会积极与商家联系,为其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内容,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最终商家同意为费女士换一罐旧包装的奶粉。
执法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为婴幼儿选购奶粉时一定要多看,仔细阅读包装上的说明,注意查看产品的保质期,避免因自己一时疏忽导致宝宝受苦。对商家而言,销售商品固然重要,提供真实、全面、准确的产品信息更重要,加强对销售人员的培训,将适合的产品卖给适合的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