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此次清理整治的是环境保护大检查和生态环境保护六大专项整治行动中清理出来的,且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等违规行为发生在2015年1月1日前的建设项目。今年将依法依规取缔关停一批、整治完善一批、验收备案一批,要于12月31日前整治处置完毕。
为确保清理整治工作有序开展,海南省已经出台《清理整治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
根据相关要求,海南将对违法违规项目进行分类处理。其中,对于符合产业政策和城镇、区域发展总体规划,污染防治等环保措施完善且能满足相关环保标准要求,环境风险可控的,由市(县)环保部门责令项目限期开展现状环境影响评估,并按规定进行信息公开后,报有审批权限的环保部门备案,纳入环保日常监管。
对于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和城镇、区域发展总体规划,但污染防治等环保措施不到位,或存在环境风险隐患的,由市(县)环保部门采取限期治理、停产整治等措施,责令项目限期整改。完成整改且核查合格后,通过完善相关环评手续纳入日常监管。对于项目不符合产业政策或城镇、区域发展总体规划的,以及整改后仍达不到备案条件要求的,责令于今年12月31日前停产、搬迁或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