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了解到,5月24日,北京市环保局对北京市俊峰印刷厂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单位未将废油墨桶放置到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上述行为属于擅自闲置工业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场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和第二款的规定,北京市环保局决定,责令该单位停止违法行为,限三日内改正,处二万元罚款。
资料显示,油墨中含有大量易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成份而且含有芳香族多环碳氢化合物,废弃油墨处理不当,容易造成有机成份挥发,不但严重危害生产操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并且对环境造成极大的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