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晋江市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大队、直属一中队协同晋江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对罗山街道社店社区某金属印刷制版加工点进行现场执法检查。该加工点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重金属污染物严重超标,两名技术工人被刑拘,负责人目前仍在逃。
据晋江市环保局工作人员介绍,10月31日,晋江市环保行政执法大队与晋江市公安局治安大队一起,到罗山社店社区检查一家制版有限公司,发现该公司加工点正在进行生产。
经过调查,该加工点主要从事金属印刷制版加工项目。但是,该项目并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未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保“三同时”验收,也未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或临时排污许可证。加工点产生的废水主要来自生产过程镀镍、镀铜、镀铬工序前的清洗,这些废水经过一套简易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到社区内下水管道。
经过取样检测发现,加工点外排口生产废水水样中的镍含量超出《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最高允许排放限值的7.54倍。该公司两名技术人员车某某和袁某某因涉嫌污染环境,移交警方后被刑拘。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某目前在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