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购买主体:
省政府法制办。
二、购买内容:
印刷品(文件、资料、函头纸、信封、单据表格等)。
三、报价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国内注册具有相应经营范围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一定的配送和售后服务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报价须知:
(一)报价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联系人及电话;
5、网上竞价供应商承诺书原件;
6、法人授权委托书。
(二)报价截止时间:2017年6月28日-2017年7月8日。
(三)报价资料应装袋密封,密封处加盖公章,并要写明:报价人名称和报价项目名称(各种印刷品须按不同规格详细报价)
(四)报价资料递交地址:省政府法制办(贵阳市中华北路242号5号楼904室,联系人:王军)。
(五)询价人认为有必要延长报价截止时间时,可以发补充通知,则询价公告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等有关的权利和义务将延长至补充通知规定的截止时间。
(六)报价人应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七)所有报价资料一经提交概不退还。
五、评审及成交:
由我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名单中选1家承接主体,签订具体合同。
六、签订合同:
(一)承接主体确定后,报价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后的5日内,派代表签订合同,若报价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拒签合同,则询价人可取消其成交资格,同时可由评分顺序第二位报价人补位签订合同或进行重新询价。承接主体应严格履行合同,遵守保密义务,按时完成服务项目任务,保证服务质量,主动接受我办监督。
(二)合同条款和付款方式:具体细节以双方协商为准。
七、罚则:
报价人不得私下通谋作弊、哄抬报价,进行不正当竞争活动,违反者将取消其报价资格。
2017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