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引未来网讯,为落实《济南市实施细则》(济政办字〔2017〕27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小散乱污”企业、燃煤小锅炉和低空排烟设施整治的通知》(济政办发明电〔2017〕11号),山东省济南市小散乱污企业清理取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县区、高新区、南部山区报送了“小散乱污”企业取缔工作责任人名单。日前,7190家“小散乱污”名单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济南“小散乱污”企业清单(造纸、印刷、包装企业)
查询《济南市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实施细则》发现,济南市政府要求,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当地产业布局规划,污染物排放不达标,以及土地、环保、工商、质监等手续不全的“小散乱污”企业,依法衣规开展专项取缔行动,采取拆除生产设施、断水断电等措施,确保“小散乱污”企业整改到位。10月底前,各区县基本完成违法“小散乱污”企业依法取缔工作。
此外,济南市政府在文件中指出,“小散乱污”企业重点是指有色金属熔炼加工、橡胶生产、制革、化工、陶瓷烧制、铸造、丝网加工、轧钢、耐火材料、炭素生产、石灰窑、砖瓦窑、水泥粉磨站、废塑料加工,以及涉及涂料、油墨、胶黏剂、有机溶剂等使用的印刷、家具等小型制造加工企业。
据悉,截至6月30日,济南市共分批次排查“散乱污”企业7190家,其中应关停取缔5424家,目前已取缔2212家;此外,济南还将对1766家企业进行改造提升。对排查出的违法企业,10月底前将全部依法完成取缔,并定时开展“回头看”等督查行动。
此外,为深入推进“小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2017年7—11月,济南市派出6个督察组,针对济南市各区县每月组织开展一次“小散乱污”企业整治情况专项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