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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环保法不手软!江苏公布6起典型案例 涉及印染造纸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5-05  来源:互联网  作者:纸引未来  浏览次数:711
核心提示:
从江苏省环保厅获悉,今年以来,江苏省环保系统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环境监管执法保持了高压态势。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17.98万人次,现场检查企业7.2万厂次,立案处罚1647件、处罚总额8128.7万元,立案数、处罚额分别同比上升53.9%、40%。   今年是新环境保护法实施的第一年,各地环保部门利用新法赋予的查封扣押、限产停产、按日计罚和行政拘留等新手段,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37起,其中限产停产95起、实施查封扣押61起、按日计罚25件(共处金额1444万元)、行政拘留16起和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移送公安机关40起。为落实环保部关于案件查处信息公开相关要求,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发挥警示震慑和示范引导作用,推动新法全面实施,省环保厅梳理了6起新法实施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这6起案件分别为:这6起案件分别为:   徐州市鸿顺造纸有限公司偷排废水行政拘留案。3月12日,铜山区环保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鸿顺公司私设暗管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万元(已执行到位),并将案件移送铜山区公安局查处。3月25日,铜山区公安局决定对鸿顺公司副厂长王某行政拘留10日;   南通市通州区天运印染有限公司偷排废水查封扣押和行政拘留案。3月2日,通州区环保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天运公司私设暗管偷排废水的环境违法行为处以罚款6万元;3月13日,通州区环保局将天运公司私设暗管偷排废水案件移送通州区公安局查处。4月15日,通州区公安局决定对天运公司法人代表蔡某行政拘留10日;   连云港丹兴化工有限公司偷排废水行政拘留案。3月24日,灌云县环保局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对丹兴化工私设暗管偷排废水的环境违法行为拟处罚款10万元。3月28日,灌云县环保局将丹兴化工私设暗管偷排废水案件移送灌云县公安局查处,4月1日,灌云县公安局决定对丹兴化工副总经理蒋某行政拘留5日;   江苏申特钢铁有限公司废气超标按日计罚案。3月3日,溧阳市环保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申特钢铁实施按日连续处罚,罚款基数10万元,计罚天数17天,罚款总额170万元;   宿迁华毅镀膜玻璃有限公司废气超标按日计罚、限制生产案。3月30日,宿迁市环保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华毅公司实施按日连续处罚,罚款基数10万元,计罚天数12天,罚款总额120万元;   南京昊恒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渗排废水查封扣押案。1月8日,浦口区环保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昊恒公司立即停止违法排污行为。同日,浦口区环保局下达查封(扣押)决定书。1月19日,浦口区环保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昊恒公司停产整治,并对其渗漏方式排放废水的环境违法行为处以罚款7.0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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