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印刷业保持稳步增长的态势,已成为继美国、日本、欧盟之后的全球第四大印刷市场,为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与此同时,印刷油墨、胶黏剂、清洗剂等有机溶剂含量较高的原料大量消耗,在生产过程中排放了众多VOCs污染物。其中乙酸乙酯、甲苯、二甲苯、丙酮等多类物质具有毒性,对人体呼吸系统、肝脏和神经系统造成极大的危害。同时,这类物质也具有较强的光化学活性,可引发光化学烟雾、有机气溶胶和近地层臭氧浓度过高等,导致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恶化。
印刷业的VOCs污染问题正逐渐引起政府和行业部门的关注。“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在重点区域首次启动该类污染的防治工作。目前进行该行业的污染防治还存在着较多问题,主要包括对VOCs的排放数量、种类、主要污染源等情况掌握不足,标准、管理制度、策略等管控手段缺失,相关清洁生产和末端治理技术发展落后。相比我国,美国、欧盟和日本等印刷业已通过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针对印刷业VOCs污染防控的法规政策,促进了先进工艺和末端治理技术的发展应用,实现了VOCs污染的削减。据报道,日本印刷油墨释放的VOCs总量由2000年约13万t降低至2008年7.3万t[6]。美国印刷业VOCs排放量从1980年33万t降低至2009年13万t,平均年削减率为3.2%。欧盟27个成员国在1999~2009年期间的VOCs排放量保持在20~25.5万t的水平,基本实现了污染增长趋势的遏制。
欧美、日本取得的减排经验可为我国今后印刷业的VOCs污染防治工作提供宝贵的经验借鉴。笔者总结美国、欧盟、日本等发达国家的印刷业VOCs污染控制措施及控制技术,分析国印刷业的VOCs污染状况,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提出污染控制的对策建议,以期为该行业的综合防治提供一定的参考。
我国印刷业VOCs污染状况与控制对策
1、污染状况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印刷方式以胶印和凹印技术为主,先进环保的柔印、数字印刷等技术的应用比例很小,因此,不可避免地存在传统印刷方式中有机溶剂大量挥发的问题。加上长期以来缺乏法规、政策、技术等手段对污染源进行监督和控制,导致当前绝大多数印刷企业排放的VOCs污染尚未被治理。对广东省印刷企业的调研发现,仅有一小部分企业在源头上使用低VOCs油墨来预防污染,或者安装催化燃烧、吸附回收等末端技术设备对生产排放的含VOCs废气进行处理,而约70%~80%的多数企业未采取任何废气预防和治理设施。对这些企业的废气监测结果表明,印刷车间内和车间排气口的总VOCs浓度达每立方米数十至数百毫克,见表2,其中软包装印刷、金属包装印刷由于溶剂型原料使用量较大,其污染程度较其他印刷方式严重,均超过了《广东省印刷行业VOCs排放标准》(DB44/815-2010)的规定。
在VOCs排放量方面,国内外研究学者主要采用欧盟或美国的排放系数,各类别印刷工艺的排放系数的范围在300~800kg/t之间,估算结果显示我国印刷行业每年排放的VOCs约数十万吨。魏巍等学者则通过调研我国各类印刷技术油墨的主要品种的VOCs含量和相应的产品结构比例信息,取VOCs含量和产品结构比例的加权平均值作为各类油墨的VOCs排放系数,其次结合各类油墨的表观消费量进行估算,获得2005年我国印刷业油墨使用过程的VOCs排放量约38.8万t[24],相比直接采用国外的排放系数,该研究结果的不确定性相对较低。
在借鉴魏巍等学者的研究方法的基础上,收集了油墨、稀释剂、胶黏剂等各类耗材的主要品种的VOCs含量[25-26]、产品结构比例信息以及各类耗材的表观消费量[27-31],估算得到2009年我国印刷业未考虑控制水平下的VOCs排放量约为89.5万t,见表3。
其中,VOCs排放贡献最大的部门是软包装复合胶黏剂,占32.49%,其余依次是油墨清洗剂、油墨稀释剂、凹印油墨、其他胶黏剂、胶印油墨和其他油墨;若按工艺类别划分,复合工艺、印刷设备清洗活动、凹印工艺及热固胶印工艺,是最主要的污染源,应该进行重点控制。
2、控制对策建议
(1)开展印刷业VOCs污染调查和监测
现阶段,尽管我国已经重视VOCs污染,但VOCs尚未纳入到我国环保部门的日常环境监测和环境统计工作中,且有关我国印刷业VOCs污染的调查研究工作开展较少,直接影响了行业和政府部门掌握VOCs污染排放状况和及时制定有效的减排措施。因此,必须首先广泛开展印刷业VOCs污染调查和监测。掌握清楚相关工艺类型企业的数量、规模、原辅材料的VOCs含量情况、排放的VOCs种类、浓度和污染控制状况等方面的详细数据和信息,从而为制定相关减排政策和法规,以及建立全国及地方层面的印刷业VOCs排放清单奠定基础。
(2)制定印刷业VOCs排放标准和达标技术体系
近年来,北京、广东等地出台了专门针对相关印刷工艺的VOCs排放标准,但其他大部分地区仍未制定相关的标准。面对印刷业的快速发展趋势,应及早在参考国内外相关标准的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全国或地方级别的印刷行业VOCs排放标准。
排放标准应覆盖溶剂型复合工艺、凹印工艺、胶印工艺及设备清洗等重要污染源,全面规定油墨、润版液、胶黏剂、清洗剂的VOCs含量限值、工艺废气有组织排放限值、溶剂逃逸限值,同时强化对企业生产工艺的管理要求,最大限度地减少VOCs的挥发逸散;建议在标准中增加相关达标规范程序的详细说明,指导企业落实VOCs排放量估算、各类原料的VOCs含量检测、废气排放浓度监测、污染治理设备的运行效率监测以及数据记录上报,有利于培养企业的守法意识,提高企业对污染物的管控能力,推进环保部门的达标管理工作;美国的排放标准多数建立在RACT和BACT等技术基础上,这保证了企业采用相应水平的控制技术后即可达到标准的要求,从而提高了标准的可行性,可适当借鉴这一做法,制定标准时考虑环保技术的发展情况,由环保部门统一制定与标准配套的技术指南或规范,引导企业选择削减技术。
(3)建设VOCs污染源长效管理控制机制
发达国家对印刷业VOCs排放控制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促进了VOCs污染防治法规、政策得到有效的贯彻落实。应借鉴国外的管理思路,将印刷业VOCs污染预防与控制的要求适当纳入到现有环境管理体系中。可逐步建设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排污申报和排污许可证制度的VOCs污染源长效管控机制,从而实现对污染企业的有效监管,确保企业达标。
在建设长效管理制度时,可以考虑: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规定中补充VOCs污染评价指标,要求新、改、扩建印刷污染设施项目环评时,须进行VOCs监测分析、预测和评估以及采取最佳预防削减技术措施;排污申报和排污许可证制度都是污染源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鉴于我国这2项制度实践经验尚浅的情况,可先选择在有条件的园区、企业进行排污申报制度试点和许可证制度试点,取得成功经验后,再逐步向全国推广。排污申报实行由印刷企业负责提供原始资料,证明VOCs排放物质浓度、排放量、污染设备控制效率等数据真实可靠,由环保部门负责严格核查的方式。VOCs排污许可证制度必须遵循持证、按证排污原则和总量控制原则,在摸清现有排放源、准确估算排放量的基础上,确定本地VOCs总量控制目标和分配削减指标,即可按法定程序颁发排污许可证。
(4)设计激励政策和扶助项目
印刷行业中占绝大多数的是中小型企业,这些企业的生产技术水平较为落后,且难以筹集治理污染资金而导致治理水平很低。为鼓励这部分企业的污染防治行为,可参考国外的经验,设计有效的VOCs防治激励政策和扶助项目。例如包括:对引进使用先进清洁生产和末端治理设备,研发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实行环保认证的企业,提供融资渠道、资金补贴和税收优惠;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优先考虑环境友好型企业;加大对违法排污企业的处罚力度等,并由政府部门组织其他部门开展扶助项目,如污染防治技术信息的咨询和推荐等。
(5)发展先进的VOCs污染控制技术
我国印刷行业的污染控制技术整体水平较为落后,体现在环保型原料、绿色印刷技术和有机废气治理技术的研发能力薄弱。为此,今后应加强印刷业与科研院所、印刷设备制造业、油墨制造业、有机废气治理业等部门的合作,整合各方优势,增强先进清洁生产技术和末端治理技术的研发创新能力。另一方面,注重大力推广国内外应用较为成熟的VOCs污染防治技术设备,如吸附、吸附浓缩-催化燃烧、吸附浓缩-蓄热催化燃烧法。
(6)推行环保认证工作
环保认证可以提高认证企业内部的产品质量水平以及环境管理水平。可通过规范印刷业环境标志认证、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等认证过程,鼓励企业开展认证工作,推动企业将环境保护和循环经济的思想融入企业生产、经营与管理的决策中,在产品采购、设计、加工、运输、销售、废物处置等各环节和全过程进行VOCs污染防治。
结语
欧美、日本等国的经验证明:印刷业VOCs污染防治是一项持久艰巨的系统工程,同时也是促进行业长期健康发展的重要机遇。我国应通过开展系统深入的行业VOCs排放调查和监测,重点制定一套完善的排放标准及达标技术辅助体系,并逐步健全管理、政策、项目、技术、认证等其他手段,积极推动印刷业VOCs污染防治工作,促进该行业实现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