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起,《环境保护税法》正式实施
2018年1月1日起,《环境保护税法》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运行38年的排污费制度退出历史舞台。
按照《环境保护税法》规定,直接向环境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都应缴纳“环保税”。
环保税法确定了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税额幅度:
大气污染物每污染当量1.2元至12元;
水污染物每污染当量1.4元至14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区环境承载能力、污染物排放现状和经济社会生态发展目标等因素,自主确定具体适用税额。
应税固体污染物和噪音污染的适用税额,全国实行统一的标准:
固体废物按煤矸石、尾矿、冶炼渣、危险废物等分种类每吨税额为5元、15元、25元、1000元不等;
噪声税额分六档,每提高一档标准翻一番,每月350元至11200元不等。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室主任张斌认为:环境保护税是独立的一个针对(污染)排放最为直接的一个调节性的税种,应当说它的出台对我们绿色税制体系的建设,无疑是迈出了里程碑式的一大步。
环保税法,生态意义大于财政意义
我国此前已有执行多年排污收费制度,现在改为征收环保税,这是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
我国从1979年就确立了排污费制度。通过收费这一经济手段促使企业加强环境治理、减少污染物排放、补充环境治理经费,对防治污染、保护环境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排污收费制度执行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了该制度功能的正常发挥。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室主任张斌介绍:原来我们就一直在收排污费,也发挥了很好的作用,但是由于它的法律层级比较低,征收力度等等原因,那么我们把它费改税,希望通过税收法定把它变成法律,来加大执法力度、来加大执法刚性,这是对我们环境保护具有重大推动作用的一个政策。
当前,我国环境污染问题十分严峻。《2016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显示:2016年,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254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超标,占75.1%;6 124个地下水水质监测点中,水质为较差级和极差级的监测点分别占45.4%和14.7%。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也面临一些突出问题。环境噪声投诉率多年居高不下。
排污费改税的主要目的不在于增加财政收入,而是通过“多排污多缴税、少排污少缴税、不排污不缴税”的机制,引导企业加强排污治理,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表示:通过税收这个手段去防治污染,那么实际上采用的是经济的办法,去矫正损害环境的这种行为,对生态文明建设这是一个重要的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