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目的
自1984年设立首批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以来,我国各类开发区发展迅速,成为推动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和对外开放的重要平台,对促进体制改革、改善投资环境、引导产业集聚、发展开放型经济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在开发区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数量过多、布局不合理、低水平重复建设、恶性竞争等问题。为此,2003年至2006年对全国开发区进行了清理整顿。清理整顿后,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原建设部发布了2006年版《目录》,公告了符合条件的1568家开发区,对于促进和规范开发区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十多年来,我国开发区发展出现了一些新情况。一是部分开发区较少的地方根据产业发展需要新建了一批开发区。二是2006年版《目录》中的部分开发区,进行了扩区、调区、升级或转型。三是有的开发区与其他开发区进行了整合,或已撤销。为此,有必要及时修订《目录》,以客观反映当前开发区发展实际情况。
修订原则
(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纳入《目录》的开发区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布局和区域发展战略,以及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和有关行业规划。
(二)分类管理,因地制宜。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产业基础以及可供土地、环境承载能力等资源差异条件,综合考虑确定开发区数量、规模和空间布局。重点对2006年后新设立的开发区进行审核,把符合条件的开发区纳入《目录》。
(三)整合资源、集约发展。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的要求,对形成一定规模,产业特色鲜明,主导产业集聚并形成产业链条,以及单位土地面积投资强度、产出指标及环境保护水平高的开发区,优先纳入《目录》。限制开发区域严格控制建设开发区,禁止开发区域严禁建设开发区。根据上述原则,有关部门制定了土地利用、规划建设、基础设施、数量控制、产业集聚、产业特色、发展定位、区域布局、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具体标准。
造纸及相关产业适合在哪里发展?
开发区名单
在名单中,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家级开发区,主导产业中有造纸产业的共有9个,其中江苏省1个,浙江省1个,福建省2个,河南省1个,广东省1个,广西自治区1个,海南省1个,湖北省1个,名单如下: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省级开发区,主导产业中有造纸产业的共有29个,其中,河北省2个,辽宁省2个,浙江省2个,福建省4个,江西省2个,山东省6个,河南省1个,湖南省2个,广东省4个,广西自治区2个,四川省1个,云南省1个,名单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