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轮中央环保督察累计立案处罚2.9万家企业,罚款约14.3亿元;立案侦查1518件,拘留1527人;约谈党政领导干部18448人,问责18199人。
过去,环保部也会牵头进行环保监察,但是监察对象通常是企业,解决的问题较为局部。2015年7月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下称《督察方案》),把环境问题突出、重大环境事件频发、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力的地方作为先期督察对象。
督察工作将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的形式开展,督察对象是省区市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并下沉至部分地市级党委政府部门。环保督察强调“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意味着地方党委与政府一道接受监督,督察结果作为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任免的重要依据。
评论认为,中央环保督察将中国传统的环境监管模式,由查企为主转变为督政为主,成为一项重大变革。
中央环保督察启动两年多以来,各省(区、市)出台或修订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制度标准等240多项,其中山东、海南、四川、西藏等地印发文件,将环境保护纳入干部履职尽责考核评价范畴。进行过督察的这31个省份,均出台了环境保护职责分工文件、环境保护督察方案,以及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
2018年,第二轮次的中央环保督察即将展开。根据初步规划,第一轮督察问题的“回头看”将成为2018年的首要工作。另外,还将指导地方建立省级环保督察体系,实现国家督省、省督市县的中央和省两级督察体制机制,发挥督察联动效应,形成环保督察的长效机制,维持环保高压态势。
从查企到督政
2017年8月,第四批中央环保督察启动,八个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负责对吉林、浙江、山东、海南、四川、西藏、青海、新疆(含兵团)开展督察进驻工作。
与过去一样,在启动之前,媒体公布了该批次督察的八个小组组长、副组长名单,以及举报电话。
这八个组长分别是焦焕成、吴新雄、马中平、贾治邦、朱之鑫、蒋巨峰、杨松、李家祥。他们均在全国人大或全国政协任职,均为省部级官员。据了解,中央环保督察组的组长一般都满足以上两点条件,另外,官员自身必须经验丰富、理论水平高。
而这四批、31个组的副组长,均由环保部的在职副部长担任。据了解,这同样是中央环保督察的相关规定。
一般而言,每个中央环保督察组通常有30人左右。除了组长、副组长外,组员基本都来自相应的片区。
作为环保部的事业单位,华东、华南、西北、西南、东北、华北这六大督查中心先后成立,中心主要承担加强环境保护监督执法、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协调跨省界污染纠纷等职能。
2017年,六个督查中心改名为督察局,由事业单位变更为环保部的派出机构。机构职能中,新增了“承担中央环保督察有关工作”的职能。
一般来说,不同中央环保督察组的组员,就按照所督察省份所属片区,由该片区的环保部督察局的工作人员组成。人手不够的时候,也会从环保部以及其他片区督察局抽调人手。
除此之外,人员构成中还有一名总协调员。通常来说,该协调员一般由督察省份所属的环保部督察局的相关领导担任。
督察组进驻后,通常进行为期一个月的中央环保督察。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市环保局副局长余国东告诉《中国新闻周刊》,2016年,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在重庆进驻的30天期间,一直没有休息,包括双休日。
外界认为,中央环保督察,实现了从查企到督政的转变,有利于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中央环保督察的过程,也确实与督政密切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