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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森林保险工作健康发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4-25  来源:互联网  作者:纸引未来  浏览次数:577
核心提示:
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森林保险保费补贴工作全面展开。同年10月,在全区森林保险保费补贴工作会议精神指导下,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森林保险保费实施方案》的要求,由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林业局负责组织、协调、监督、管理,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各旗区林业局组织实施,鄂尔多斯市全面开展森林保险保费补贴工作。森林保险是党和国家的一项惠民金融政策,是应对林业自然灾害损失、增强林业风险抵御能力的有效保障机制,开展森林保险工作有利于我市森林资源保护和促进林农增收致富。

森林保险是森林经营者按照一定的标准缴纳保险费以获得保险企业在森林遭受灾害时提供经济补偿的行为。森林保险标的为生长和管理正常的公益林、商品林,生态公益林实行统保,商品林实行自愿投保,目前我市参与森林保险投保的均为生态公益林。各级财政部门对我市公益林进行森林保险保费补贴,其中中央财政承担50%,自治区财政承担40%,市旗两级财政承担10%。我市按照旗区实际,准格尔旗、东胜区、伊金霍洛旗、鄂托克旗、鄂托克前旗、康巴什新区承担80%,市级承担20%;达拉特旗、乌审旗承担70%,市级承担30%;杭锦旗由市级全部承担。公益林乔木林每亩保费2元,每亩保额500元;灌木林每亩保费1.2元,每亩保额300元。保险期为1年,一年一投保、一年一签单。以旗区为单位统一投保、统一管理保险资金、统一标准恢复重建。2013年10月份,全市8个旗区、康巴什新区、鄂尔多斯市造林总场全部与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投保签单,至2014年10月,全市森林参保面积为3270.465万亩,全部为公益林,其中乔木林431.208万亩、灌木林2839.257万亩,投保金额4269.5244万元。2014年10月至今,全市森林参保面积为3338.243万亩,全部为公益林,其中乔木457.618万亩,灌木2880.625万亩,投保金额4371.9854万元。

鄂尔多斯市风大沙多,干旱少雨,森林火险、旱灾及林业有害生物危害成为我市森林保险理赔的主要原因,2013年10月至2014年10月,全市森林保险理赔面积共计48万亩,理赔金额163万元。2014年10月截止至2015年8月底,全市森林保险理赔面积共计71万亩,理赔金额92万元。

为增强我市森林保险防灾减损能力,促进保险经办机构变被动赔付为主动防灾减损,实现农牧民增收,保障我市森林生态安全。2015年,我市分两批次发放防灾减损设备,包括富士华443R型割灌机350台,富士华450型油锯20台,富士华PSJ2310型高枝锯80台,富士华EBZ7500型风机30台,林海3GC-1型割灌机90台;分两批次发放防灾减损车辆9辆,其中5辆宝骏皮卡车由准格尔旗、鄂托克前旗、达拉特旗、伊金霍洛旗、鄂托克旗各领取1辆,4辆福德皮卡车由东胜区、乌审旗、杭锦旗、西鄂尔多斯自然保护区各领取1辆。我市发放的防灾减损设备在我市森林防灾减损方面起到了积极的防控作用。通过配发车辆,使各旗区在灾情调查、定损、灾后植被恢复中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交通需求。

为了切实加强森林保险工作,有效促进我市林业可持续发展,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森林保险灾后治理及植被恢复管理暂行办法》,2015年我市组织全市各投保单位,对辖区内受灾面积区域进行了统一的植被恢复实施方案编制,对不适宜原地植被恢复的进行异地等面积恢复造林设计。经市林业局森林保险领导小组对我市各旗区森林综合保险灾后治理及植被原地恢复造林实施方案评审并批复,经自治区森林保险领导小组评审通过各旗区的森林综合保险灾后治理及植被异地恢复实施方案,现各旗区正依据各自实际情况分期分步开展实施。

森林保险对我市乃至全区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工作量大、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涉及到千家万户和林业工作大局。为切实做好森林保险保费补贴工作,我市积极响应政策,多措并举,全力推动森林保险工作健康发展。一是注重加强组织领导,2013年5月全区森林保险保费补贴工作会议结束后,我市高度重视森林保险工作,认真落实部署,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保险工作的通知》要求,鄂尔多斯市政府和市林业局分别成立了森林保险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和市林业工作站。同时,为做好灾害统计、理赔、灾后森林植被恢复等相关工作,森林保险领导小组成立了鄂尔多斯市林业局森林保险专家委员会,为开展森林保险工作提出建议,讨论制定技术路线,接受相关技术人员的咨询,评审勘察定损报告,鉴定灾害评估等相关工作。为积极推进森林保险工作顺利开展,我市组织各旗区林业工作站及负责森林保险工作相关单位召开了森林保险工作培训会,组织各旗区林业局分管森林保险工作主要领导召开了推进会及督促会。二是积极开展宣传工作。为提高各方对开展森林保险工作的认识,深入了解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森林保险的方针政策,我市积极开展森林保险宣传工作,在市局门户网站设森林保险专栏,提供森林保险知识、实施方案、相关政策文件等内容,可供参保单位、个人和各旗区林业部门应用、学习、借鉴;制作宣传画报和蒙汉双语森林保险宣传笔记本,张贴在村、镇居民聚集地和发放到基层林业工作者、农牧民手中。三是积极与其他相关部门配合。积极与财政、协会、保险等部门沟通、配合,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组织、督促各旗区林业局组织实施森林保险各项工作。我市基层林业站体系在森林保险工作中积极开展组织指导、制度建立、宣传引导,并组织森林灾害报险理赔、制定植被恢复方案、组织病虫害防治招标、组织灾害防治及补植补造,为我市森林保险工作做出了重要贡献。四是对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绩效考评。我市各级森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对各旗区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进行全面的考评打分,全面了解我市森林保险工作服务单位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对我市森林保险的服务状态,督促各旗区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提供优良保险服务,推动我市森林保险工作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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