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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举报造纸厂存在污染 环保局现场取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1-30  来源:互联网  作者:纸引未来  浏览次数:60
核心提示:

近日,网友“玄机”在浏阳论坛上发帖爆料,文家市有一造纸厂,污染严重。

27日下午,记者跟随市环保局工作人员前去调查,但并未发现网友所反映的情况。为了进一步了解造纸厂的排污情况,工作人员对厂子的外排污水进行了取样,并将进行检测。

网友浏阳论坛举报造纸厂存在污染

网友“玄机”在帖子中称,“造纸厂生产中长期向空中排放大量废气,且涉嫌向河流排放废水。”在帖子后还附有四张照片,其中两张照片备注为“造纸厂排出的废水”。照片中的水,不仅变色成浆糊状,上面还漂浮着大量的泥黄色泡沫。

帖子发出后,引起了网友的关注,短短数天就有500多名网友进行了查看,并有20多名网友跟帖评论。网友“杨佳”表示:“支持环保,护我青山绿化。”还有其他网友表示,“会关注事态的发展。”

市环保局现场调查并取样检测

27日下午,记者与市环保局工作人员来到了该造纸厂。这家造纸厂主要生产瓦楞再生纸,即俗称的花炮纸。

工作人员对厂内的排污设施进行了检查,发现各种污水处理设备都在正常使用,厂子的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和环评报告书等相关的证件都齐全。

经过一番检测,工作人员就厂子内固体废物堆放不规范、原材料堆放未及时入棚等问题开具了《污染源现场检查记录》,并要求立即整改。

记者对照了网友所拍摄的照片,发现照片中的内容只是造纸厂的污水收集池和处理池,并不是外排的污水。外排的污水虽然伴有一点泡沫,但是水质已经变得比较清澈。

工作人员张敏介绍,根据现场观察,该造纸厂的污水处理还算合格。但是为了详细了解外排污水的情况,他们对排出的污水进行了取样,“等化验结果出来后,我们再进行具体处理。”

对于检测结果,本报将继续关注。

新闻点评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新《环保法》这样规定。

我们不妨这样来理解这句话:在新的环保法中,每个人都是主体,都对环境污染有责任,环保问题要先从自身做起,同时也有与责任相适应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的权利。

所以,网友的“论坛举报”是权利所在,环保部门的“快速回应”是责任所在,而造纸厂的“主动公开环境信息”更是义务所在。

我们乐见更多这样的“环保互动”出现,而这也正是新环保法出台的目的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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