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洪湖市环保、工商、电力等部门及相关镇政府对湖北白兰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和刘新同小型造纸厂依法予以关闭。
湖北白兰纸业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以废纸为原料生产商业包装纸,2014年下半年以来,其生产产生的废水未经处理严重污染周边环境,附近居民多次投诉。刘新同小型造纸厂年产近300吨冥纸,属典型的国家明令禁止建设和生产的“十五小”企业,生产产生的废水直排厂外。
针对以上两家造纸厂的违法事实,洪湖市环保局依照法律程序对其分别下达相关文书,并报请洪湖市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2015年3月23日下午,市 政府组织新滩政府、龙口政府和供电公司、法制办、工商局、经信局、环保局、安监局等部门召开关闭2家造纸厂协调会,对关停工作进行部署。近日,市政府组织 相关单位及镇政府对2家造纸厂采取断水、断电,强制拆除设备等措施,依法予以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