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引未来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纸业新闻 » 正文

浙江景兴纸业公司债券25日停牌一天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6-30  来源:互联网  作者:纸引未来  浏览次数:974
核心提示: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6月24日收到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的《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跟踪评级分析报告》(联合[2015]321号),对公司2012年10月26日公开发行的7.5亿元公司债券债项跟踪评级维持为AA,主体长期信用评级维持AA,评级展望“负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5年修订)》第2.3条,以及《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5年修订)>的通知》中第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的投资者适当性安排应调整为仅限合格投资者交易,调整后公众投资者不得再买入,原持有债券的公众投资者可以选择持有到期或卖出债券。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合格投资者应符合下列资质条件:

  (一)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信托公司等,以及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

  (二)上述金融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及基金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以及经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三)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一千万元的企事业单位法人、合伙企业;

  (四)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五)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六)名下金融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百万元的个人投资者;

  (七)经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合格投资者。

  经公司申请,12景兴债将于2015年6月25日起停牌一天,2015年6月26日复牌,复牌之日起投资者适当性安排调整为仅限合格投资者买入。

 



【免责声明】

1、纸引未来发布此信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平台网站立场无关。

2、纸引未来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

3、如有侵权请直接与作者联系或书面发函至本公司转达,及时给予删除等处理。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