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28日,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金城股份”)发布《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说明除因股东股份司法冻结事项申请停牌外,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向深交所[微博]申请股票自2015年5月29日开市起继续停牌。于2015年6月26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司股票停牌期间,按照相关规定,公司至少每5个交易日发布了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2015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相关议案,并于2015年8月28日进行了相关文件的信息披露。
2015年9月2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微博]《关于对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5】第20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微博]问询意见的要求,公司对重大资产出售、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进行了补充和完善,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重大资产出售、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等相关文件。
2015年8月12日,公司就股东股份司法冻结事项进展情况做出公告。截至目前,高万峰名下持有的本公司30,802,25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7%,仍被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冻结。
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9月11日开市起复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