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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纸厂仓库成“不定时炸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9-09  来源:互联网  作者:纸引未来  浏览次数:191
核心提示:

日前,安徽安庆市安监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怀宁县茶岭镇一家企业在仓库内非法存储烟花爆竹。执法人员随即赶赴现场核实情况,经调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安监部门随即封存了现场。该案现已移交给怀宁县公安部门立案处理。

群众举报称在怀宁县茶岭镇,有一家名叫“怀宁县正泰纸业有限公司”的企业,在仓库内非法存储烟花爆竹,且数量众多,有近万件;但该企业并不具备存储烟花爆竹的资质。

接到举报后,安庆市安监局立即安排执法监察支队赶赴现场核实情况。经调查,该户企业的经营性质为收购废用纸加工成品纸,并不具备存储、销售烟花爆竹的资质。但安监部门在该企业的两个仓库内,却发现了9360件烟花爆竹。

经过向企业法人邱某询问了解到,邱某在从事烟花爆竹专用纸筒所用纸张的销售过程中,从发生业务往来的烟花爆竹生产厂家进烟花爆竹成品冲抵货款,这批非法存储的烟花爆竹,就是货款抵押物。邱某在收到烟花爆竹后,遂将其全部置放于企业仓库内。在证据面前,邱某交代了私自超范围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危化品的事实。通过进一步深挖,邱某供述称自己从今年8月份开始,在无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资质的情况下,从有业务往来的江西省万载和上栗县、湖南省浏阳市等地烟花爆竹厂,先后多次非法运输烟花爆竹和鞭炮用来折抵货款,价值达数十万元。

由于烟花爆竹属民爆物品,不当存储会有极大危害性,像一个“不定时炸弹”潜伏在居民身边,给日常生活带来了巨大的安全隐患。因此,安监部门在调查清楚后,立即对这批数量庞大的烟花爆竹进行了查封,并转移处理。同时,将该公司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事件移交给辖区公安部门处理。随后,怀宁县公安部门依法对邱某以涉嫌非法储存、运输爆炸物品(烟花爆竹)罪立案侦查,相关侦查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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