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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水污染防治工作坚持问题导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3-22  来源:互联网  作者:纸引未来  浏览次数:120
核心提示:聚焦两会环保热点回顾今年的两会,绿色环保无疑是最为热门的议题之一,在3月11日举行的主题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十二届全国人大

聚焦两会环保热点

回顾今年的两会,“绿色环保”无疑是最为热门的议题之一,在3月11日举行的主题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记者会上,环保部部长陈吉宁就大家关切的环保问题进行了回答,其中部分问题更是今年两会代表委员们的热议话题。

水污染防治坚持问题导向

去年4月,《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水十条”)正式发布,这意味着我国的治水大幕正逐步开启。作为环保“三大战役”之一的水污染治理也时刻吸引人们的目光,陈吉宁首先明确,未来水污染防治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要着重解决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和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而且要尽快解决。

在陈吉宁的表述中,保证饮用水安全以及劣五类水体,特别是城市黑臭水体的限期解决被放在了首位。他说,要全面公开饮用水安全的相关信息,实施从水源到水龙头的全程监管。

对于饮用水安全问题,全国人大代表郭军在建议中指出,我国现行的饮用水安全法律法规内容分散,多见于《水法》、《水污染防治法》、《城市供水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不同的法律条文中,内容上存在重复交叉,相关法律法规之间的关系也没有理顺。

同时,涉及生活饮用水安全工作的部门比较多,资源分散,管理难以协调。“令出多门”造成了当前饮用水安全监管较为混乱的局面。因此,郭军建议,应建立一套完整的饮用水安全监管机制,整合各部门资源、完善制度建设,把责权厘清,把短板补上。

除了饮用水安全外,城市黑臭水体也是与老百姓生活最密切相关的水环境问题,对此,“水十条”中明确指出治理目标,2017年年底前,地级及以上城市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2020年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到2030年,全国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

陈吉宁指出,未来将形成相关的信息平台,定期向媒体公开全国各地黑臭水体的名单和治理情况。

雾霾治理用硬措施应对硬挑战

去年底,我国华北、东北地区经历了几场大范围、长时间的重度雾霾袭击。伴随着大风天气的出现,今年年初,全国的空气质量有所改善,蓝天也逐步占领了“朋友圈”。

雾霾天气的频繁出现使得社会各界对大气污染治理的关注持续升级,目前我国的雾霾治理效果到底如何?正处于怎样的阶段?未来还将采取哪些措施?陈吉宁指出,污染治理有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污染的排放量超过环境的容量,这个阶段付出再大的努力也只能收到很小的效果。

第二个阶段,我们持续地治理,但是我们受到很多自然边界条件的影响,比如风速、湿度、降雨等这些自然边界的影响,会出现波动,有时候好就达标,有时候又会比较重。特别是在极端天气情况下,这个表现就更为突出。

第三个阶段,我们进一步地治理污染排放,不再受这些气候条件、水文条件、边界条件的影响,我们就把环境问题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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