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晋发[2016]9号)已于日前正式印发,这标志山西我省国有林场改革即将全面展开。
2015年,山西省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精神,在多次调研、反复修改的基础上,最终形成了《山西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成为全国国有林场改革走在前列的省份之一。
此次《方案》总体目标为三个方面。一是实现生态功能显著提升。到2020年,通过资源整合,加强保护,科学经营,增量提质,使全省国有林场经营面积增加到5000万亩以上,有林地面积增加到3000万亩以上,活立木蓄积增加到1亿立方米以上。国有林场范围内的宜林荒山全面绿化,森林结构得到优化,生态功能显著提升。
二是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到2020年,通过创新管理体制,多渠道加大对林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优化国有林场布局,拓宽职工就业渠道,完善各项社会保障,场部、管护站点逐步实现“五通”(通水、通电、通路、通网络、通电视),职工住房条件明显改善。
三是体制机制创新取得实效。到2020年,建立功能定位明确、政策保障有力、管理科学规范的国有林场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2016年底,林场机构整合精简到位,财政预算保障到位,全省国有林场由267个减少到220个以内,国有林区非林单位减少30%,全省国有林场全部纳入公益性事业单位管理。2020年年底,全省国有林场总数减少到200个以内,事业编制减少30%左右,领导职数显著减少,国有林区非林单位总数减少到改革前的50%左右,基本完成国有林场改革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