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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将对美欧纸进口开征5年反倾销税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4-12  来源:互联网  作者:纸引未来  浏览次数:943
核心提示:

经过一年的反倾销立案调查,中国商务部9日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欧盟和日本三方的进口未漂白纸袋纸征收反倾销税。

商务部当日公布的终裁结果显示,原产于上述国家和经济体的未漂白纸袋纸在中国市场存在倾销,中国国内未漂白纸袋纸产业受到了实质损害,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商务部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提出征收反倾销税的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作出决定,自今年4月10日起,对原产于美欧日的进口未漂白纸袋纸征收反倾销税。

9日发布的公告显示,美欧日相关公司面临的反倾销税税率从14.9%到23.5%不等,反倾销税的实施期限自2016年4月10日起5年。

未漂白纸袋纸是大多以未漂白或轻微漂白的硫酸盐木浆为主要原料,经一定的生产工艺制得的一种高强度包装纸。

去年4月10日,应中国未漂白纸袋纸产业申请,商务部发起上述反倾销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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