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政府近日出台《哈尔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设定了从今年起至2030年的水污染防治时间表。
哈尔滨市在《方案》中首次提出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近期、中期、远期时间表,设定重要指标完成时限。
近期目标是,2016年底前,列入省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中的13个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61.54%以上。2017年底前,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中期目标是,到2020年,哈尔滨市水环境质量实现有效改善,污染严重水体大幅减少。用水总量控制在72.77亿立方米内;2020年底前,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比例为93%,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比例为53.85%。
远期目标是,到2030年,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比例为95%左右;地表水水质基本达到环境功能区要求。
哈尔滨市将实行“红黄牌”管理制度,逐一排查工业企业排污情况,对超标、超总量排放的企业予以“黄牌”警示,实施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对经整治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企业予以红牌处罚,依法实施停产关闭。 根据《方案》,哈尔滨市将每季度向社会公开饮水安全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