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日前印发《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指出,“十三五”期间将构建国家、省、县三级森林经营规划体系,进一步强化森林经营的法律地位、法律约束。构建以全国性标准为指导、区域和地方标准为补充、涵盖不同森林类型的森林经营技术标准体系。建立森林经营成效监测评价体系,加强对森林经营活动的管理监督,明确各级林业部门推进森林经营工作的主体责任。
在产业服务体系完善方面,《规划》提出,将加快健全林业产业和林产品标准体系,逐步建立林产品产前、产中、产后的全系列标准规范,把无公害、“绿色”标准的推广与优质林产品基地、现代林业标准化科技示范园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林产品质量检测认证体系和林业产业信用体系,制定林业产业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积极推进产销监管链、竹林经营和生态产品服务认证机制。淘汰落后产能,压缩疏导过剩产能,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
《规划》明确了强化林业执法体系的一系列措施,主要包括加强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法主体资格管理,稳步推进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建立健全林业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加强森林资源监督机构队伍和能力建设,在有条件的省(区、市)逐级派驻森林资源监督机构,探索开展省级以下垂直管理试点,建立健全涉林案件快速查处机制。依法严肃查处高发多发、社会敏感度高、影响恶劣的违法案件,追究相关人员、单位责任,提高震慑效果。
《规划》要求,严格保护林地资源,建立以森林经营方案为基础、总量与强度双控的森林采伐管理新机制,健全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和政策体系。严格实施森林资源监督和林政稽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破坏林地和沙区植被行为。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和复壮,严禁移植天然大树进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