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温州发布《温州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从10个方面,对水污染防治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坚持以最严格的环保制度,强化水污染防治工作,全力改善温州水环境质量,俗称温州版“水十条”。
所谓温州版“水十条”,指的是此次文件从总体要求、全面控制水体污染排放、推动经济发展绿色化、加强水资源保护和节约、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增强市场机制作用、强化环保科技支撑、加强水环境管理和责任落实、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等10个方面,来全面改善温州的水环境。
防治目标怎么定?
哪些项目最严格?
工业污染防治方面
深化电镀、制革、合成革、印染、造纸、化工等六大行业整治;强化工业集聚区污染治理,集聚区内工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2016年底前,工业集聚区应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逾期未完成的,一律暂停审批和核准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并依照有关规定撤销其园区资格。
2020年底前,无法落实危险废物出路的工业集聚区应按要求建成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安装监控设备,实现集聚区危险废物的“自产自消”;逾期未完成的,一律暂停审批和核准其增加危险废物的建设项目,并依照有关规定撤销其园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