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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林权出新规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8-01  来源:互联网  作者:纸引未来  浏览次数:574
核心提示:
国家林业局29日发布关于规范集体林权流转市场运行的意见。 意见界定流转林权范围。集体林权可通过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抵押或作为出资、合作条件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流转。区划界定为公益林的林地、林木暂不进行转让,允许以转包、出租、入股等方式流转。权属不清或有争议、应取得而未依法取得林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未依法取得抵押权人或共有权人同意等情况下的林权不得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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