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28日,环境监察人员冒着大雨对杭州富阳蓝虹造纸厂进行突击检查发现,该造纸厂利用隐藏在窨井下的潜水泵将窨井内从山上水库排出的清水通过暗管排放至该厂的水污染物标排口(暗管用水泥以极其隐蔽的方式固定在标排口),稀释排放的污水,规避监管,干扰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
据造纸厂负责人交代,此种行为开始于2015年7月份,至检查当天已持续一年有余。当监察人员检查至蓝虹造纸厂污染源自动监控房时发现房间内空无一人,但COD监测仪器的采样管却被放置在一个矿泉水瓶里(这时仪器无法采集排污企业的真实排放数据,只将矿泉水瓶里液体数据上传至环保部门监控平台)。
环境监察人员对负责蓝虹造纸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日常运维的第三方杭州安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调查发现,该公司在当天上午9点对蓝虹造纸厂进行运维时,贪图方便,在对仪器启动质控样检测后,运维人员就离开了蓝虹造纸厂去做公司安排的其他工作,直至下午16点监察人员到现场检查仍未返回将仪器恢复至正常状态。
据运维人员自己交代,正常情况质控样检测最多在3小时内就能完成(如运维人员一直在现场只需要2个小时就能完成),当天是因为忙于公司安排的其他工作内容,未能按时返回将仪器恢复至正常状态,导致仪器未能将蓝虹造纸厂的真实排放情况上传至环保部门监控平台。
对此,监察人员认为,蓝虹造纸厂利用暗管长时间稀释排放干扰自动监控数据的行为以及第三方运维单位杭州安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节省公司人力物力,在明知不及时将仪器从质控样检测状态恢复的情况下仪器将无法监控真实排污情况,仍放任该情况的发生,也属于故意的一种表现形式,均违反了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将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