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以下简称“通知”),公司从事《通知》所列的“再生资源类”之“废纸、农作物秸秆”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符合享受《通知》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条件,自2015年7月起可申请享受《通知》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经申请,岳阳林纸公司近日获得2015年12月-2016年11月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资金共计2,133.28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岳阳林纸公司获得的上述补贴资金与收益相关,作为营业外收入计入公司2016年损益,具体会计处理以注册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