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我是第一个在惠农担保合作社贷款的。当时贷款很方便,晚上村长把材料搞好,电话打到银行,第二天早上10万元就贷来了。”浙江省丽水市花桥村村民马上德说,“我拿山林抵押的,(用贷款)办了一个木材加工厂,生意不错,第一年就赚了10万元,到现在已经赚了50多万元了。这50万元我准备拿30万元出来投资发展生态农业。”
在丽水,像马上德这样因为林权抵押贷款而发家致富的例子还有很多。截至今年10月末,丽水林权抵押贷款累计发放169.7亿元,余额52.6亿元,总量居浙江省第一。
2012年,丽水成为了全国第一个由央行批准的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地区;2016年,丽水被国家林业局设立为全国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
事实上,早在2006年,丽水便开始了林权抵押贷款的探索。十年来,这场农村金融改革给丽水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从2007年低于全国农民平均水平的3869元增长到13635元,高于全国农民平均数近3000元。
而作为试点,丽水的任务除了要改善当地“三农需求大、融资难,城乡差距大、普惠难”的问题,还要为全国其他地方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因此,丽水在林权的确权发证、价值评估、抵押登记、交易流转、司法处置等各个环节都需要建立相应的、一整套的机制体制。
这,不是一朝一夕的事。
一棵棵活树变“活钱”
丽水市是浙江省最大的林区市,全市林地面积2193万亩(约占浙江省1/4),森林覆盖率达80.79%,森林总蓄积量约为8000万立方米(约占浙江省1/4)。
如果按照每亩山林价值1000元计算,理论上能够盘活的资产总量超过210亿元。但由于法律限制,农民的林地并没有完整的物权,特别是不具备完整的所有权和担保物权。因此,以往丽水的农民只能是“守着青山过穷日子”。
如何让这一棵棵活树变“活钱”,丽水开启了林权抵押贷款的改革浪潮。
根据林权抵押贷款的特点,丽水设立了市、县两级林权管理中心、森林资源收储中心(下设林权担保基金,为林权抵押贷款提供担保)、林权交易中心和森林资源调查评估机构的“三中心一机构”。
2009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联合财政部、银监会、保监会、国家林业局等五部委通过了《关于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林业发展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为全国全面开展林权抵押贷款提供了制度上的顶层设计和政策指导。
央行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9月末,全国金融机构林权抵押贷款余额为847亿元。“林业是长线投资,最突出的问题就是流动资金不足。”浙江兴南林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骆美强表示。
得益于林权抵押贷款,该公司2008年从当地农业银行获得了1000万元的贷款(后增加至2090万元),并发展成为了“浙江省林业龙头企业”。去年,该公司实现产值9100万元,联系附近农户2600多户、给农户带来了户均1000元的收入增加。
创新村级互助担保
2013年9月5日,龙泉市(丽水下属县市区之一)上垟镇花桥村村民郑自友在龙泉林业局林权管理中心领到首张龙泉乃至全国的林地经营权流转证。根据相关规定,该证是林地流转受让方实现林权抵押、林木采伐和行政审批等事项的权益证明。
“以前村里贷款很困难,村民贷款5万元以上,需要找夫妻担保,(时常)老公愿意,老婆不愿意。再一个,(发生不良)处置也很困难。”郑自友说。
对于金融机构而言,最担心的莫过于产生不良贷款。2014年,丽水中院印发了《关于推进农村“三权”抵押工作提供司法保障的试行意见的通知》。但法律程序的实践仍存在很多困难。
为此,丽水开始探索“林业部门转移到村一级处置”的机制。2014年3月26日,龙泉市农村信用社上垟分社和上垟镇花桥村合作,成立了全国第一家农村村级担保组织“惠农担保合作社”。
该担保合作社由该村两委委员、有积极性的村民自筹担保资金60万元(后增资至80万元)设立,实行封闭式运行,农村信用社按最高不超过担保金10倍额度向农户发放贷款。
该村村民若有贷款需求,只需缴纳担保贷款金额的1.68%(年)作为手续费,以林权作为反担保物即可,不用再找人担保,同时还能享受一定的利率优惠。更重要的是,对金融机构来说,如果出现不良,在二级市场上流转较难的林权在村内较为容易实现流转。
数据显示,该担保合作社至今累计为农户发放贷款担保230笔1838万元,花桥村的贷款满足率由不到50%提高到98%。
三年前,上述村民马上德便是通过该村的担保合作社获得了一笔10万元的贷款。随后,他用这笔钱办了一个木材加工厂,第一年赚了10万元,第二年、第三年又分别赚了20万元,到目前累计赚了50万元。
“(以前)种香菇,自己就一两万元投资。”马上德说。对于这50万元,马上德做了一个规划:30万元投资村里的生态农业项目,10万元交给妻子打理,还有10万元用来改善生活,买一部汽车。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除了村级互助担保组织,丽水还配套推进财政出资、行业协会组建、商业性运作等“四级”担保组织体系建设。
截至2016年10月末,丽水已组建财政性出资的涉农担保组织3家,财政出资1.5亿元;行业协会担保组织9家;商业性担保公司20家;已建立村级担保组织170家,累计为农户提供担保8.2亿元。
完善农村信用体系
长期以来,银行和农户信息不对称、农村信用体系不健全等导致了银行“难贷款”与农民“贷款难”的问题。
据了解,一个信贷员往返丽水市区到村子里,往往需要花费一天时间,费用在500元左右,而一笔贷款从提出贷款需求到发放,常常又需要跑上至少三趟。这种情况下,如果仅为个别农户提供贷款且贷款金额不多,那么银行的贷款成本则会很高。
另据调查测算,银行在农村增设一家物理网点,一次性投入约60万元,每年营运成本需要30万元以上;若设置一个流动网点,每年成本需要20多万元。并且由于农户信用信息不健全,导致一些银行不愿意放贷给农户。
对此,中国人民银行丽水市中心支行行长孔祖根表示,在市场化条件下,如何让金融机构商业利益可持续的同时,又愿意为“三农”服务,很重要的前提是由各级地方政府搭建一系列平台来加强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支付环境、信用环境、物理网点、法治环境等,从而降低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的成本。
为此,丽水不断深化以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信用县“四信”建设为核心的信用体系建设。
2010年,丽水自主研发的第一代农村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市、县两级联网的农户信用信息数据库。
据悉,为建立该数据库,当年相关部门抽调了1.73万名机关、乡镇和村干部组成3453个农户信息采集小组、198个农户信用评价小组和3个业务指导小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地毯式农户信用信息采集和信用等级评价工作。这也让丽水成为了全国第一个所有行政村完成农户信用等级评级的地级市。
截至2016年10月末,该市已评定信用农户41.3万户,其中,共有35.53万信用农户累计获得386.32亿元贷款;农户信用信息更新率达到90%以上;成功创建905个信用村(社区)、38个信用乡(镇、街道)、2个信用县。
有了该数据库,农户便有了信用资产,从此“穷可贷”、“富可贷”。同时,金融机构依托该数据库开展“整村批发”农户贷款业务,不仅可以节省物理网点的建设成本,还简化了贷前调查、资产评估等环节的工作,提高了贷款发放速度,有效拓展了农村市场。
2016年,丽水人行对第一代平台进行全面升级,建立了一个涵盖农村居民和农村经济组织两大主体,具备信息征集管理、信用评价应用、联合激励惩戒、风险监测预警、信用综合查询、数据分析统计等六大功能的第二代农村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实现了基本信息、生产经营信息、资产负债信息、公用信用信息等四大类信息的全面整合共享。
截至2016年10月末,第二代平台已经为46万户农村居民、19万家农村经济组织建立了信用档案,占应建档数的95%以上,采集了金融、市场监管、安监、环保、供排水、社保、农业、林业等近10个部门数据。
丽水模式成效显现
11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意见》。其中,第十五条指出,“建立健全林权抵质押贷款制度,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推进林权抵押贷款业务,适度提高林权抵押率,推广 林权抵押+林权收储+森林保险 贷款模式和 企业申请、部门推荐、银行审批 运行机制”。
据了解,目前丽水已经形成了以解决千家万户林农小额贷款需求为主的林农小额循环贷款,以解决林业企业和生产经营大户的大额资金需求为主的林权直接抵押贷款,以解决林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和林业专业户的融资需求为主的森林资源收储中心担保贷款,以及“林权+信用”、“林权+担保”、林地流转经营权抵押贷款、生态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等7类林权抵押贷款产品。
截至2016年10月末,丽水林权抵押贷款累计发放169.7亿元,余额52.6亿元,总量居浙江省第一,惠及林农16.22万户。但这背后的不良贷款率仅为0.13%。
当农户手中的资源变成优质抵押资产、农户成了信用优良的优质客户,丽水出现了各大银行争相进入农村市场的新局面。
目前,丽水涉农金融机构参与面达100%,全市25家金融机构全部开办了林权抵押贷款。
有了金融扶持,与2008年相比,丽水林业行业总产值增加了260亿元,增幅265%;农村居民人均林业收入增加3043元,增幅260%。当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丽水的生态环境也更好了,全市森林蓄积量较2008年净增了2100万立方米,增幅40%,真可谓是“活了林权、富了林农、绿了青山”。
与此同时,丽水在林权抵押贷款模式的基础上,还将相关经验成功复制到了农房抵押贷款、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茶园抵押贷款、村集体经济股权抵押贷款、水利工程产权抵押贷款等农村产权融资方面,并取得了显著成效,实现了农村基本产权的全部可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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