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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禁止生产、经营和焚烧冥币纸人等丧葬用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3-17  来源:www.51zywl.com  作者:纸引未来  浏览次数:612
核心提示:纸引未来讯15日,记者从市政府获悉,哈市发布关于禁止生产经营焚烧冥纸冥币等封建迷信丧葬用品有关事宜的通告,即日起,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经营冥币和纸人、纸马等迷信殡葬用品。市民发现违反本通告的行为可拨电话12345举报。
   纸引未来讯15日,记者从市政府获悉,哈市发布关于禁止生产经营焚烧冥纸冥币等封建迷信丧葬用品有关事宜的通告,即日起,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经营冥币和纸人、纸马等迷信殡葬用品。市民发现违反本通告的行为可拨电话12345举报。

 
冥币纸人等丧葬用品 
 
  通告称,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经营冥币和纸人、纸马等迷信殡葬用品。违反上述规定,由市或者区、县(市)民政部门会同市场监管部门,没收殡葬迷信用品,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五百元至一千元罚款;禁止在丧事活动中摆放、焚烧冥币和纸人、纸马(牛)等扎糊的封建迷信丧葬用品。违反上述规定,由市或者区、县(市)民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并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禁止在城镇街道烧纸、焚烧遗物或者抛撒纸钱。违反上述规定,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会同公安派出所予以制止;抛撒纸钱的,由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处以五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从事丧葬用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严格按照审批范围生产、经营。违反上述规定,由市或者区、县(市)民政部门会同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全部成品、半成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据悉,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均有权进行举报。举报电话: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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