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排污许可证明确了该企业排污口位置和数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各类污染物允许排放的浓度及总量,企业主要产品产能、产污节点、治理措施及设施等内容。下一步企业将按照排污许可证相关制度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完善台帐记录,定期报告污染物排放。
截至6月15日,滁州市环保局完成辖区内火电、造纸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下半年将完成“水十条”、“气十条”中13个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主要涉及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电镀、化工等行业;到2020年,完成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