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化肥:共抽取全区88家企业生产的90批次产品。抽查主要以《CCGF 501.1-2015复混肥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CCGF 501.2-2015磷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CCGF 501.3-2015农业用尿素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和《CCGF 501.4-2015磷酸一铵、磷酸二铵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为检验依据,经检验,合格产品73批次,不合格产品17批次,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8.89%。具体抽查结果见附件1。
(二)建筑用钢筋:共抽取全区8家企业生产的9批次产品。主要以《CCGF406.1-2015热轧带肋钢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CCGF406.2-2015热轧光圆钢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CCGF406.3-2015预应力混凝土用钢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2017年冷轧带肋钢筋产品质量广西监督抽查实施细则》为检验依据,经检验,未检出不合格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0%。具体抽查结果见附件2。
(三)建筑防水卷材:共抽取全区8家企业生产的8批次产品。主要以《CCGF 405.1-2015建筑防水卷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为检验依据,经检验,未检出不合格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0%。具体抽查结果见附件3。
(四)涂料:共抽取全区14家企业生产的25批次产品。主要以《CCGF 411.2-2015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CCGF 411.3-2015建筑用外墙涂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为检验依据,经检验,未检出不合格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0%。具体抽查结果见附件4。
(五)家用纸制品:共抽取全区57家企业生产的81批次产品。主要以《2017年纸巾纸产品质量广西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17年湿巾产品质量广西监督抽查实施细则》、《CCGF 301.2-2015卫生纸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CCGF 301.4-2015纸尿裤(片、垫)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CCGF 301.5-2015卫生巾(含卫生护垫)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为检验依据,经检验,合格产品74批次,不合格产品7批次,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8.64%。具体抽查结果见附件5。
(六)汽车零部件、空气压缩机、预应力产品:共抽取全区71家企业生产的149批次产品。主要以《2017年汽车零部件产品质量广西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17年空气压缩机产品质量广西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和《2017年预应力产品质量广西监督抽查实施细则》为检验依据,经检验,未检出不合格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0%。具体抽查结果见附件6。
(七)电线电缆:共抽取全区37家企业生产的39批次产品。主要以《2017年电线电缆产品广西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为检验依据,经检验,未检出不合格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0%。具体抽查结果见附件7。
(八)不锈钢制品:共抽取全区4家企业生产的4批次产品。主要以《2017年不锈钢制品产品质量广西监督抽查实施细则》为检验依据,经检验,未检出不合格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0%。具体抽查结果见附件8。
(九)压缩、液化气体和溶解乙炔:共抽取全区22家企业生产的26批次产品。主要以《2017年压缩、液化气体产品质量广西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17年溶解乙炔产品质量广西监督抽查实施细则》为检验依据,经检验,未检出不合格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0%。具体抽查结果见附件9。
(十)微型计算机、液晶显示器、有源音箱:共抽取全区4家企业生产的4批次产品。主要以《2017年微型计算机产品质量广西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17年液晶显示器产品质量广西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17年有源音箱产品质量广西监督抽查实施细则》为检验依据,经检验,未检出不合格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0%。具体抽查结果见附件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