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工商局并各县市区工商局(市场监管局)将依法查处在商品质量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商品的经营者。相关经营者作为商品质量第一责任人应积极配合工商部门做好执法办案以及不合格商品的处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主动采取召回、下架、退市等措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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