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从各地获悉的印刷企业因违反各种相关法规被处罚的代表性事件,希望能给大家带来警示。
潼南区印刷厂:未经消防竣工验收擅自投入使用被责令整改
近日,潼南区消防支队联合区文化委在对辖区一印刷厂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其未经消防竣工验收擅自投入使用,此行为已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对此,消防人员当即向该场所负责人说明未依法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当场填写了《消防监督检查记录》、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尽快将相关资料报送消防部门进行备案。
康芝药业:药品包材不符合国家标准被处罚1万元
据介绍,经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抽自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聚酯/铝/聚乙烯药品包装用复合膜(标示生产企业:江阴申隆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批号:1690762R,批准文号:国药包字:20130153),溶剂残留量项目的总量不符合国家规定。因使用与国家标准不符的药包材,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被处以行政处罚1万元。
上海炫通印刷:因违反票据管理规定被罚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发布一则行政处罚信息,上海炫通印刷有限公司因“违反票据管理规定”被罚款5629.64元。
暴雨夜偷排污水私设暗管被刑拘
2017年8月2日晚,某印刷公司趁暴雨夜偷排污水。收到群众举报后,环保、公安部门立即赴现场开展检查,发现该单位在进行排水作业时,将混有废显影液的淡蓝色污水排出厂界外。同时,经过检查发现该单位危废收集池内有一暗管与东侧约2米处一水井联通,内存有废显影液。8月4日,环保警察正式对该单位相关负责人予以刑事拘留。
山东新华印务:未按规定安装污染防治设施被罚5万
近日获悉,山东新华印务有限责任公司产生含有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按规定安装污染防治设施,济南市环境保护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囯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责令60日内改正,处以罚款5万元。
最后如果有印刷的需要,请上纸引未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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